撰文/郭秀鈴(國立中正大學歷史系助理教授)
本月十一日深夜台北街頭正經歷入冬以來的第一波強烈寒流,台北市公園路燈管理處在某市議員的市議會質詢與支持下派遣人員到龍山寺前公園以水柱驅趕街友,此舉引發後續台北民眾支持與反對兩種極端不同的聲音。
支持此舉的政府官員與民眾認為台北市龍山寺社區由於街友長期進駐使得鄰近區域環境髒亂、治安不良、地價低迷,他們將街友視為罪犯、髒亂,是製造治安死角與社區經濟停滯發展的始作俑者。必須透過大規模、有效率的法令與執法行動進行整頓、清潔、與掃除。
這樣的思維與行動讓人無法理解的是,受主流社會所支持、具備總體社群所有資源與工具的全民政府,憑什麼驅趕街友?街友不是中華民國的公民(甚或是台北市市民)嗎?他們不是天地、父母所生所養的嗎?公共空間原本就應該是屬於所有人的,為何這些住在周遭有車、有房、有財產的既得利益中產階級(甚或理應「為民喉舌」的市議員)有權力要求國家機器驅逐既無資源、亦無遮風避雨場所的街友?難道一個人在喪失社會經濟資源之後便也同時被掠奪公民權力,不再具備基本的存活權?街友不等同於「罪犯」、髒亂不等同於「治安死角」或「疾病衛生問題」,這是在世界各先進國家輿論界早已被澄清的事實。十九世紀中期工業化後的歐美都會,在大量的城鄉流動後多面臨都市人口暴漲與貧富差距擴大的窘境,都會中產與上層階級曾經對於無產的街友屢次迫害,無論是拿破崙三世的巴黎或者納粹德國的柏林。而今邁入二十一世紀,持續性快速現代化、全球化的都會(包括北京、上海、倫敦、或許今日的台北)都在各式「國際化」大型活動,如奧林匹克運動會、世界博覽會、世界花卉博覽會…等的舉辦過程中,以「美化市容」與「提昇市民生活品質」為名,將街友驅趕出公共空間。街頭、公共空間是全民的,如果這不是一個需要辯論的前提,那麼我們,無論是大多數或主流,都該將這個「公共」的空間還給所有人,而這「所有人」當然也毫無疑問地包括街友。作為一個號稱自由、民主國家的公民,我們如果不能對於社群中的弱勢伸出援手,起碼也該展現真實的公民素質,接受並尊重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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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於2011年12月26日投稿至《自由時報》之「自由廣場」,未獲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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